人民日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紧迫战略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全面部署经济建设时,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取得重大进展,作为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的关键。其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在探索和把握我国经济发展规律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方针,也是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在关于“九五”计划的建议中,就将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作为具有全局意义的两个根本性转变之一提了出来,强调要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向结构优化、规模经济、科技进步、科学管理要效益。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取得明显进步,效益不断提高:区域发展出现新变化,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加强,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战略性调整加快进行,国企改革成效显著,研发投入不断扩大,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管理得到加强,宏观调控不断改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的人口多、底子薄、地区发展差距大等基本国情,由于受经济发展阶段的制约,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党的十七大报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以来的实践,科学分析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由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仅是两个字的改变,而是包含了更加丰富的内容,在涵盖经济增长方式的同时,体现了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理念上的深化,道路上的拓展,国际环境认识上的提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理念上要正确处理快与好的关系,不仅要继续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而且要更加注重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总量小,社会物资匮乏。为了尽快改变这种局面,在推动经济发展时,我们自觉不自觉地把速度看得更重,更多地追求总量的增长。现在我国经济总量已跃至世界第四,供求关系由长期短缺转变为一定程度的相对富裕,人民生活由解决温饱向全面小康迈进。在解决了这些紧迫问题、具备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后,我们不仅要继续保持发展得快,更要注重发展得好。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相比,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仅要继续保持量的增长,而且更要注重质的提升,坚持好字当头,好中求快,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真正做到又好又快发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道路上要根本改变依靠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来支持经济增长,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煤炭、钢铁、铁矿石、氧化铝、铜、水泥消耗最大的国家,是世界上能源消耗的第二大国。如果说以往缓解能源资源矛盾还有较大回旋空间,发展到今天,由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负担过重,一些地区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同时,随着地球环境变化,为保护全球气候和地球家园,我们也必须为此作出贡献。因此,不管是从可利用的能源资源看,还是从保护环境看,都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发展的国际环境上要主动适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提高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全球经济加快重组和国际产业加快转移,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呈现高技术化、服务化、生态化的特征。一国高技术产业的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生态环境的优劣,直接决定着这个国家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分工地位和国际竞争力。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整体上还处在“要素驱动型”而不是“创新驱动型”阶段,资源消耗过大,低劳动力成本投入,科技贡献率低,加工贸易占主导地位,服务贸易发展滞后,都表明我国经济的整体素质还不高。不转变这种发展方式,我们就不能从根本上提升经济的整体素质,就会直接影响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必须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形成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经济发展的理念、道路、环境,都是对经济发展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的战略问题。真正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将是艰苦的过程,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要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三个转变”,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实现根本性突破。
相关新闻: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亟待调整制度安排 站在改革发展的历史新起点,关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制度层面,尤其要关注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的良性互动。一方面,要通过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在更高的层次上实现经济发展,并实现初次分配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为经济体制改革营造更为广泛的社会动力。
我国既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又是一个经济转轨中的大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重要的是制度安排。在过去的30年中,改革开放深刻地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市场机制的建立和逐步融入全球化进程,极大地激发了经济运行的活力,大大地改善了资源配置的效率,使我国的经济发展方式更趋合理。由此,我国发展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
当前,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整套与经济发展升级相适应的制度安排。一个国家的制度安排往往是同其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尤其是经济起飞阶段与发展升级阶段面临不同的问题。在经济起飞阶段,经济总量的快速提高非常重要。与此相适应,我国建立了一整套有利于提高经济总量的制度安排。比如分税制改革激发了地方政府之间在经济总量上的竞争,偏重GDP指标的干部考核机制使得各级政府集中关注经济总量等。
但在目前,我国正处在发展升级阶段,人本身的发展,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经济发展质量则开始成为发展的首要价值。所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在我国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的进程中,使各项制度安排由注重经济总量向注重人的发展和经济质量转变,在此基础上实现科学发展。
把人作为整个发展的首要价值,在实践中有两大支柱。一是人的发展所必需的财富基础。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看,需要关注的是我们现行的经济体制,能否在资源环境的约束硬化的前提下,通过进一步的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更多的实惠财富。这就是所谓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二是使现有的物质财富增长转化为所有人的能力和素质的提升。这就取决于社会财富分配和消费的方式以及相关的制度安排。我们说使发展的成果惠及所有的人,并非是平均分配财富,而是财富能够使所有的人都能够全面地发展自己。这就是所谓的公平发展问题。
无论是实现可持续发展还是公平发展,都高度依赖于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秩序。近些年,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制约的问题逐步开始凸显,与资源要素领域市场化改革滞后直接相关。在过去的30年中,我们通过产品领域的市场化,极大地调动了生产的积极性,从而实现了总体小康。目前我们还要进一步实现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的过渡。这一进程,将意味着运用同样或者更少的资源生产比过去多得多的产品。这就要求尽快推进资源要素领域的市场化,使资源使用能够反映成本,使环境成本能够内部化到企业成本当中。这一过程,既是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的过程,也是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入的过程。
解决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同样离不开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基础秩序。过去30年的改革实践证明,如果没有一个规范的产权制度,没有一个公平、透明的竞争秩序,就很难产生规范的收入分配。中国目前贫富差距的产生,主要在初次分配。而规范初次分配,重要的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从经济学的常识看,初次分配领域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实质性的解决,国家的再分配对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是相当有限的。
因此,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重要的举措仍是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国民经济运行的基础秩序。
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是使经济发展成果转化为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渠道,也是进一步推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条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就是要形成这样一个良性循环的发展:经济发展的成果能够最大限度地转化为人的素质的提高,而人的素质的提高又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在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经济发展的成果都不会自动地转化为人的素质的提高。那么,什么样的制度安排可以实现这一点呢?就是一个比较完备的公共服务体制。国家通过公共财政这一渠道,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大致相当的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基本生活保障、公共就业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在这样的制度安排下,无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具有提高自身素质的基本社会条件。换句话说,尽可能使个人的发展不受到自身财富拥有量的限制。在这样一个社会,即使存在比较大的贫富差距,也很难引发大面积的社会心理失衡。
从理论上讲,我们需要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来解决过程的公平,也需要一个完善的公共服务体制来解决起点上的公平。从我国改革发展的现实情况看,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的任务非常迫切。一方面,在我国发展升级的新阶段,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公共产品严重短缺的突出矛盾。在过去的温饱型社会阶段,老百姓更多地关注衣食住行,现在更多地关注与自身发展相联系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公共服务体制的不完善,公共服务直接成为城乡、区域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总的来说,越是收入比较少的人,享受到的公共服务种类越少,水平越低。要缓解这三大差距,就必须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公共政策的重要目标,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向困难群体倾斜。
(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上海证券报2007/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