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堵外资隐秘的通道 限外令叫停中介“炒房”
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下称“目录”),《目录》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不再鼓励外资进入内地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中,同时,该政策第一次明确提出,外资进入二手房交易市场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途径也将受到全面限制。
外资或通过中介炒房
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外资很可能已变相通过介入中介机构来进行房地产投资,而《目录》中新增限制外资进入经纪公司正是为了堵住这个隐蔽通道。
“融资、上市并不能改变业绩,为什么还有这么多的中介公司前赴后继呢?”两个月前,当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外资中介机构还没有站在风口浪尖上。
据他介绍,一般人认为,外资中介上市融资后可以加快扩张,或到其他城市开设分店,但依照中原地产在全国30多个城市的16年扩张经验,进入每个城市发展需要的资金也不过几十万元,就算是长期亏损也不会有很多资金需要弥补。
真实的情况是,“目前中国房地产中介行业服务形态还比较复杂。有提供居间服务以收取佣金的形式,也有收购房屋的形式,或者将中介的资金投入房地产开发。因此,中介行业较容易成为外资收购国内固定资产和转入房产开发的渠道”。李文杰表示。
链家房地产副总经理金育松也持有同样观点,政策的主要目的就是限制外资进入一手房销售市场,比如,有的外资就采用一手房整体包售、以销售参股的形式来抬高售价,变相进入房地产投资领域。
八成交易来自境外资金
“发改委与商务部出台的这个政策具有一定的象征性意义,是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表明对外资的政策有了明显的变化。”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一位研究地产外资的专家表示。
有统计显示,1997年到2004年,房地产业实际外商直接投资累计达438.10亿美元,相当于同期全国实际外商直接投资的12%。来自戴德梁行的报告显示,2006年中国内地共发生49宗超过千万美元的整幢物业买卖,其中82%的交易额涉及境外资金。
限制外资从去年便已开始。2006年7月,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下称171号文),对境外企业持有房地产的方式及外商投资房地产作了严格规定。
随后又有商务部以及外管局等部门先后发布多个房地产行业限外政策,其中包括今年5月2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50号文),以及7月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第一批通过商务部备案的外商投资房地产项目名单的通知》(130号文)。
“房地产出现的问题中,外资也是一个主导因素,特别是在一线城市里。”王宏新说,“24号令出台之后,国家对房地产的政策更加清晰:做好中低收入人群的社会保障之后,剩下的就是单纯的产业问题,交由市场解决。而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市场需求仍然很高,再一次提出收紧外资,无疑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对于接下来出台的细则,李文杰认为尚不能作出判断。“政策一般都是让市场根据自己的判断去执行一段时间,然后才会出台。限外政策对新设立的企业会有影响,老的企业影响不会很大。”李文杰表示,“全世界仍有很多中介企业瞄准了中国市场。”